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发布《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5-29 04:23:0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42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发布《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发布《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建科函[2002]8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首规委办,天津市市容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要求和《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的规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我部组织专家评审,共评出《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称推广项目)104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推广项目转发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支持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推广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组织好《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部、省两级重点实施技术示范工程工作。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推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要主动到推广应用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积极为应用单位做好技术服务,为推广项目的应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开展推广项目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编写《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汇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国建设科技推广协作网要积极配合做好《简介汇编》的发行和相关工作。

  四、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推广项目应用情况的统计和推广工作的总结。

  五、对评审列入《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单位,部将颁发证书。推广项目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推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建设部科技司或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联系(建设部科技司联系人:倪江波、柴文忠、高雪峰,电话(010)68393282;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联系人:任民、李军、董虹,电话:(010)68394249)。

  附件:建设部2002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四月四日

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
(2002)


*** 说 明 ***

第一类: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
  2002001  深基坑围护结构的动态施工监控与环境保护
  200200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快速接头技术
  2002003  桩承载力自平衡法测试技术
  2002004  密肋壁板轻框结构体系
  2002005  不锈钢复合管在网架等结构的应用
  2002006  承重、轻质和装饰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
  2002007  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综合应用技术
  2002008-1 石灰晶高效砂浆剂应用技术
  2002008-2 砂浆增效剂应用技术
  2002009  混凝土工程裂缝灌浆材料、机具、施工综合技术
  2002010  水泥改性剂(NYS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应用技术
  2002011  WDZ型建筑结构胶粘剂应用技术
  2002012  GWZ-1型水性无机富锌涂料应用技术
  2002013  硅酸锌钢结构底漆配套应用技术
  2002014-1 内外墙乳胶漆应用技术
  2002014-2 内外墙乳胶漆应用技术
  2002015  有机硅改性丙烯酸外墙涂料应用技术
第二类:建筑节能技术
  2002016  保温墙体系统
  2002017  外墙外保温建筑装饰技术
  2002018  舒乐舍板应用技术
  2002019  钢丝网架珍珠岩夹芯板应用技术
  2002020  TS20系列复合保温材料应用技术
  2002021  盾石干粉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应用
  2002022  耐碱涂层玻璃纤维机织物生产与应用技术
  2002023  轻质防水型隔热板生产与应用技术
  2002024  发泡PE板建筑防水与保温一体化技术
  2002025  中央冷热源环境系统
  2002026-1 地下水源热泵供暖空调应用技术
  2002026-2 地下水源热泵供暖空调应用技术
  2002027  城市污水水源热泵系统的开发利用技术
  2002028  红外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
  2002029-1 热量表生产及应用技术
  2002029-2 热量表生产及应用技术
  2002030  燃气供暖电制冷冷暖机应用技术
  2002031  LTNF铝制散热器及内防腐应用技术
  2002032  钢板制及铝制散热器内防腐涂料及涂装技术
  2002033  柱翼型钢制散热器应用技术
  2002034  BPS-Ⅲ型住宅复合式垂直集中排烟气系统
  2002035  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防串烟防倒灌排气道应用技术
第三类:住宅产业技术
  2002036  内复不锈钢净水管和管件
  2002037  复合式改性菱镁通风管道应用技术
  2002038  智能化预付费水表应用技术
  2002039  RA2000-1网络智能抄表系统
  2002040  IC卡智能水表应用技术
  2002041  住宅小区电表用电管理自动化系统
  2002042  JS系列建筑供水补压装置生产技术
  2002043  LXSIC-IC卡旋翼式水表应用技术
  2002044  高强度单片铯钾安全防火玻璃应用技术
  2002045  耐火型空气绝缘母线槽应用技术
  2002046  集成型多功能铝合金门窗应用技术
  2002047  建筑幕墙、门窗物理性能自动化检测系统
  2002048  RSD软密封喷塑球墨铸铁闸阀应用技术
  2002049  喷水式冲洗节水便器生产技术
  2002050  抗菌卫生陶瓷应用技术
  2002051  检查井井盖生产及应用技术
  2002052  房地产营销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
  2002053  城市煤气生产输配调度系统
  2002054  城市路灯监控系统
  2002055  数字化社区物业管理系统
第四类:建筑用钢技术
  2002056  GWC型钢筋网成型机应用技术
  2002057  冷拔异型截面钢筋及其生产工艺
  2002058  热轧带肋钢筋盘卷开卷、矫直、切断技术
第五类:化学建材技术
(一)塑料门窗、型材及设备的生产应用技术
  2002059  建筑门窗动风压性能现场检测装置
  2002060  CST90系列推拉型材应用技术
  2002061  可分离组合滑动式三轨道带纱窗铝合金门窗生产与应用技术
  2002062  直接法生产稀土多功能稳定剂技术
(二)塑料管材及管件生产应用技术
  2002063-1 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与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3-2 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与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3-3 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材与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1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2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4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5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6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7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8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4-9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应用技术
  2002065  给水搭接焊铝塑复合管应用技术
  2002066  铝合金衬塑管应用技术
  2002067  不锈钢内衬塑复合管应用技术
  2002068-1 埋地排水排污用硬聚氯乙烯(PVC-U)双壁波纹管应用技术
  2002068-2 埋地双重壁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熔接管应用技术
  2002069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材与管件应用技术
  2002070-1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及电熔管件应用技术
  2002070-2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电熔管件应用技术
  2002071  改性聚碳酸酯管件应用技术
  2002072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应用技术
  2002073-1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生产技术
  2002073-2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生产技术
  2002074  高密度聚乙烯管生产技术
  2002075  埋地双重壁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熔接管生产技术
(三)防水材料应用技术
  2002076  YA208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胶粘剂应用技术
  2002077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成套应用技术
  2002078  改性彩色三元乙丙防水卷材应用技术
  2002079  涂膜防水材料应用技术
  2002080  改性TH硬泡聚氨酯防水保温体系
  2002081  沥青彩瓦应用体系
  2002082  H-991彩色屋面防水涂料应用技术
第六类:环境工程技术
  2002083  DSTE型厌氧·好氧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应用技术
  2002084  人工湿地潜流碎石植物床污水处理技术
  2002085  KBB型可变微孔曝气器应用技术
  2002086  ZFP-1380型转盘曝气机应用技术
  2002087  ZCG型周边传动刮泥机应用技术
  2002088  HF型回转式固液分离机应用技术
  2002089  低压膜法超净化水处理技术
  2002090  ZDH型多功能水处理设备
  2002091  SH型凝结水回水器应用技术
  2002092  FPW有机垃圾处理机应用技术
  2002093  垃圾填埋场HDPE导渗管应用技术
  2002094  WD型城市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应用技术
  2002095  岩石边坡TBS植被护坡绿化技术
  2002096  绿色环保型橡胶植草砖(树木维护砖)应用技术
第七类:计算机信息技术
  2002097  房地产事务综合信息系统
  2002098  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化系统
  2002099  双界面CPU卡操作系统MOC COS V1.0
  2002100  城市通智能2000手持POS机
  2002101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计算软件(JN1.0)
  2002102  TX-1型实验机PC机监测系统
  2002103  长江原水供水监控系统
  2002104  企业VDP系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七次反腐败工作会议对“收支两条线”管理提出的新任务和要求,监察部等五部门于1999年5月25日在北京召开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尉健行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为深入贯彻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
做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确保1999年6月底前在全国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基本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下半年严格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把“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通过开展“三讲”教育,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工作人员,从加强廉政建设、政权建设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
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继续加大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力度,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为全面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扎扎实实、规范有序地进行下去。
二、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妥地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是巩固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加强对“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一次普遍复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各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违纪行为。
三是全面禁止代收代扣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除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收费项目外,一切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全部予以取消。
四是全面实现罚缴分离,逐步推进收缴分离。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结合体制改革,抓紧制定具体措施,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全系统基本实现罚缴分离,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费管理体制。同时,要积极推进行政性收费收缴分离工作。已经实行罚缴分离和收缴
分离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和完善。
五是进一步规范收费票据管理。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收费票据管理的规定,把严格收费票据管理作为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抓紧抓好。要在今年年底前按照财政部的有关管理规定,会同省级财政部
门,对票据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票据的统一领取、发放、使用、结报、稽核、缴销等制度,规范票据使用。
六是彻底清理银行帐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加强对现有银行帐户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银行帐户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收入过渡帐户和支出帐户,因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需增设帐户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坚决纠正个别单位银行
帐户过多过滥、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
三、认真做好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财务“统收统支”工作,将收支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范进行。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结合实际,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全省(自治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各项收支,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管理,从根本上保证“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后,为强化监管执法工作,用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方面的经费将随之增加。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主动向当地财政部门反映,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并努力配合财政部门,切实做好经费保障供给工作。一是要根据省以
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经费上划工作;二是要根据各项支出纳入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的规定,逐步改变“以收定支”、“收支分成”等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支出挂钩的做法;三是要继续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和铺张浪费行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务收支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后,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本着规范管理、依法理财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制约机制,即在机构和人员的配置上考虑相互制约,并以加强日常监督和制约为重点,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运用专项财务检查、审核批复年度预决算等手段,保障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2)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内部稽核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监督机制。(3)强化对财务主管、现金出纳和工商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4)加快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用现代化手段监督“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各地要根据资金状况和电算化普及程度,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实
现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要是自觉接受财政、审计、计划、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听取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管理对象的意见,用外部监督来约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收费及财务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全面落实。
(三)认真搞好督促检查。为确保今年全系统“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6月底前,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认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加强督促、指导,对发现的各种违纪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手软;第三季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组织人力进行抽查验收。

六、加强财务管理机构建设,切实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适应管理体制改革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大力加强财务干部队伍建设。要把政治思想好、政策观念强、懂业务、会管理的同志调到财务工作岗位;将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不熟悉业务的人员及时
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对遵章守纪、坚持原则、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志要大力表彰;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的教育,认真开展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保障“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全
面落实。



1999年6月11日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4年10月20日)

深府〔2004〕168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一二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事业单位职员制度的建立,维护职员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退休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员。
  第三条 职员在退休和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行规定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事业单位及其职员按现行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社会医疗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9%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5%;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8%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生育医疗保险费分别按职员本人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0.5%缴纳,由用人单位缴纳。
  职员本人每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员职位对应的档案工资确定。
  第五条 职员的档案工资按照现行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的规定确定,仅用于确定职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职员档案工资以职员制度实行后的事业单位职位分类为基础,按职员的职位职级确定。职员的职位职级与现行事业单位职务级别建立对应关系(具体对应关系见附表1和附表2),职员聘任的职位职级发生变动的,按照其对应的职务职级调整档案工资。档案工资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一)职员制过渡期间,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过渡为职员的,按聘任职位的职级确定档案工资。职员在过渡期间聘用的职级层次高于原职务层次的,其档案工资按现行提拔职务的有关工资政策予以兑现;过渡期后的职级层次低于过渡前的职务层次的,其档案工资按现行的有关工资政策予以重新确定;过渡期前后职务、职级层次相等的,其档案工资维持不变;
  (二)职员制过渡期后,事业单位新聘用的职位或职级发生变动的职员,其档案工资的确定办法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三)事业单位工人聘任职员职位的,其档案工资按现行事业单位工人聘任干部的有关工资政策确定。
  事业单位工人过渡为雇员的,其档案工资继续按现行工人工资政策继续运作。
  第六条 职员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条件,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按下列规定确定退休待遇:
  (一)职员退休待遇由退休费、物价补贴、住房补贴等三部分组成。退休费以职员退休前一个月的档案工资乘以本人退休费比例与退休补助费比例之和计算;住房补贴按本人退休费与物价补贴之和乘以33%计算;
  (二)特殊工种和特殊贡献的职员退休,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需要提高退休费比例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教龄满30年、从教学岗位上退休的,按本人档案工资100%计发退休费;
  (三)职员实行计划生育的,仍按省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奖励金。
  第七条 本规定实施以后办理退休的职员,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计算办法仍执行现行规定。但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月平均档案工资的25%计算。
  第八条 职员退休时,按照现行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低于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确定的退休待遇的,其差额部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职员经费属财政全额核拨和核拨补助的,由原经费渠道予以补足;
  (二)职员经费属自收自支的,由所在单位自主决定。
  第九条 职员经批准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待遇由退职费、物价补贴、住房补贴等三部分组成,所需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职员退职费按本人退职前一个月的档案工资乘以50%计算;住房补贴按本人退职费与物价补贴之和乘以33%计算。
  第十条 职员退休前非因工(公)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退休后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尚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为:
  (一)丧葬费:上年度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月平均档案工资的6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退休前死亡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档案工资;退休后死亡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十一条 鼓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职员年金。
  第十二条 职员按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职员失业、因工伤亡的,按照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实施以前已经离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离退休金和基本养老金仍按原规定计算,由原经费渠道发放。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事业单位改革前后行政管理职务级别与职员职级对应表
 

改革前行政职务级别
改革后行政管理类职级

正 局 级
一 级

副 局 级
二 级

正 处 级
三 级

副 处 级
四 级

正 科 级
五 级

副 科 级
六 级

科 员 级
七 级

八 级

办 事 员 级
九 级

十 级




事业单位改革前后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与职员职级对应表
  

改革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改革后专业技术类职级

正 高 级
一 级

副 高 级
二 级

中 级
三 级

助 理 级
四 级

五 级

员 级
六 级

七 级